面對醫療事故 你應該這樣做!
已更新:2023年3月2日
本文事件來自彰基的醫療事故 ,「彰基公關郭芳智對此坦承,醫院確實有疏失,他表示是醫師開刀時將病歷記載錯誤,才會讓家屬認為雙J管已拆除。醫師術後有跟家屬告知無法移除,可能因為告知時間是在半夜,家屬沒聽清楚,才導致誤會產生。」

♦︎以下均只能就「新聞報導的內容」來看♦︎
公關回應有全盤(民、刑事)考量
面對醫療事故,若是真的醫療疏失,準備要好好談賠償的話,這樣坦承倒無妨,但是有沒有考慮到後續主治醫師遭刑事業務過失致死的告訴時,過失的判定上會因此受到影響呢?公關應該有更好的陳述方式。況且,由家屬辦完喪禮後還找記者以連續三篇報導的情形來看,後續醫院和醫生們的民、刑事程序恐怕是不可避免。
告知要寫在病歷
「...醫師術後有跟家屬告知無法移除,可能因為告知時間是在半夜,家屬沒聽清楚,才導致誤會產生。」這樣的告知既然很關鍵的話,就一定要寫在病歷裡,後續有任何糾紛才能證明有說過。
醫院或主治醫師或許可以思考
就新聞報導來看,患者家屬無非認為因為「雙J導管未移除」,以致患者罹患「尿路上皮癌末期」。但應該釐清的是,兩者有因果關係嗎?具體而言,為何病患要來看病裝設雙J導管呢?是否先前已經有病兆才看病而裝設雙J導管?若是,這樣兩者就沒有因果關係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讚留言是給醫師們最好的支持!
✅在尋找醫療法律相關諮詢?歡迎查看蔡明宏律師
✅還沒下載We Get Care App?現在下載,預約律師更簡單

👩⚕️讓有醫靠成為您健康的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