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發生醫療事故時,「掛名診所」負責人的醫師需負責?
已更新:6月24日
「掛名診所」在我國醫療法第18條規定下,面臨諸多法律風險和挑戰。根據醫療法第18條規定,醫療機構必須設置「負責醫師一人」,對其機構的醫療業務負有督導責任。因此,許多想開診所的投資人(非醫師)便透過契約與醫師約定,由醫師掛名診所負責人。然而,當發生醫療事故時,身為診所掛名負責人的醫師是否會承擔責任?《We Get Care有醫靠》與醫療法律顧問蔡明宏律師帶您深入探討這一問題。
掛名診所負責人醫療事故與法律責任
1.法律視角
醫療法律顧問蔡明宏律師分析,從法律角度來看,以獨資經營之商號為例,其既非法人、又非非法人團體,自無當事人能力(參照最高法院42年台抗字第12號判決、73年度台上字第977號判決)。獨資經營之商號與其主人應屬一體(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601號判決參照)。
私立醫療機構並不具有法人資格,應以其申請人為負責醫師,並經衛生主管機關登記,方能對外以私人醫療機構名義從事法律行為,性質類似商號。換言之,診所就是掛名醫師本人。
2.具體案例
舉例來說,假設郝棒棒醫師掛名擔任「XYZ」診所的負責醫生,司法實務上,原告通常會委託法院向診所當地衛生局查詢郝棒棒醫師的登記執業資料,並列該掛名診所負責人的醫生為被告。因此,在這案例中,會列「郝棒棒即XYZ診所」之名義為被告,屆時,郝棒棒醫師將被通知到庭。
醫療事故以外的法律責任
醫療法律顧問蔡明宏律師指出,除了醫療事故外,掛名醫師在其他領域也需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以下3種:
診所稅法
醫療器材採購
健保費申報
這些領域大致上也是如此認定,因此醫師掛名診所負責人不能不慎。
1.診所稅法
診所稅法涉及診所的稅務申報與繳納。如果診所未能妥善申報或繳納稅款,掛名醫師可能會面臨罰款或其他法律責任。
2.醫療器材採購
醫療器材的採購需要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如果診所使用未經批准的醫療器材,掛名醫師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甚至影響其執業資格。
3.健保費申報
健保費的申報涉及診所與健保機構之間的財務往來。如果診所未能正確申報健保費,掛名醫師可能會面臨法律追訴。
診所醫師到底要不要負責?
在醫療法第18條規定下,掛名診所負責人面臨諸多法律風險。無論是醫療事故還是其他法律領域,掛名醫師都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此,醫療法律顧問蔡明宏律師強烈建議,醫師在接受掛名診所負責人時,必須謹慎考慮,確保自身合法權益得到保障。掛名診所這一做法,雖然能夠滿足非醫師投資者的需求,但對於醫師來說,需慎重處理,以免陷入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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