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說明
① 如消費者訂購的商品於收到的當下存有瑕疵及任何問題,請先來電 0800-588-668 或透過線上客服,洽詢退/換貨、退費事宜,以利後續安排取回貨品。
② 依消費者保護法,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七日鑑賞期(包含例假日)之權益,提醒您:七日鑑賞期屬於「猶豫期」並非「試用期」,若商品如經拆封、使用、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恕無法退貨。
- 七日鑑賞期計算: 以消費者簽收取件完成的當日算起到第7天止。例: 2月1號完成取件, 七日鑑賞期的起訖時間為2月1號~2月7號。
- 辦理退貨期限:消費者免負擔寄回運費辦理退貨乙次,若於7日內需加退商品,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請於收到商品當日算起七日內告知賣家辦理,逾期恕不受理退/換貨。
③ 另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二項規定所訂定的「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若您購買的為下方所列商品一經拆封,非因無內容或無法使用之狀況即無法退/換貨。請務必詳閱商品說明並再次確認確有購買該項商品之需求及意願時始下單購買,有任何疑問並請先聯繫客服詢問: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 客製化之商品。
- 報紙、期刊或雜誌。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下載版軟體、資訊及電子書。
- 涉及個人衛生,並經消費者拆封之商品,如:內衣褲、刮鬍刀…等。
- 藝文展覽票券、藝文表演票券。
④ 外包裝及其內容物、贈品等均屬於商品的一部分,申請退貨者,本公司將依照商品於退貨時之不完整程度(遺失、毀損或缺件等),就商品價金之範圍內扣除回復原狀費用後,返還剩餘價金與消費者。
⑤ 建議您使用原本的外包裝(紙箱)將商品包好,切勿在原廠包裝或外盒上為任何書寫,以免造成損毀,影響您的退貨權益。
以下情況無法受理退貨
- 超過七日鑑賞期
- 因個人口感或料理方式的問題
- 已拆封商品、商品不全(請勿以包膜後仍可重新封裝銷售為由進行退貨申請)
- 或弄丟發票(電子發票則免)、若您有索取紙本或公司戶紙本發票,請於退貨時一併寄回,若未寄回恕不受理退/換貨。
- 因特別情況已註明無法退/換貨之商品
- 辦理退/換貨時,請事先告知客服人員。若消費者未通知,而自行將商品寄回者,本公司將不予接受,並立即將商品寄回期間所產生的運費消費者需自行負擔
★海外訂單尚不提供退換貨服務,下單前請注意!敬請見諒!